印花税法实施后首个大征期详细申报指南
发布者:cumtuspadmin 发布时间:2022-10-17 浏览次数:6403
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,迎来了首个大征期,由原来的按月征收改为按季或按次征收。经过财务部实际操作申报印花税后,整理了以下关于印花税的申报指南,供广大纳税人一同学习。
一、按期申报前置条件
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,已完成印花税税种信息认定。
点击【我的信息】-【纳税人信息】-【税(费)种认定信息】可查询税种认定信息。若不存在按期申报的税种认定,则需要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税种信息认定,按次申报时,无需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。
二、申报流程
1、申报模块进入路径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可以通过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—【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】功能模块进行印花税的申报工作。进入“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”后,在“本月需要申报的财产行为税报表”模块中,找到印花税税种,点击“税源采集”按钮。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后,点击页面左上方按钮可以进行“查询税源信息”、“新增税源信息”、“作废税源信息”、“综合纳税申报”等操作。
2、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
点击“新增税源信息”按钮,进入“财行税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”。
注意事项:
一、税种认定的切换。印花税法实施后,印花税纳税期限为按季、按年、按次。纳税人若在2022年7月1日前有印花税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的,在2022年7月1日后,系统自动更新纳税人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为按季纳税期限。在季度、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后未缴纳税款时,按现行系统规则计算滞纳金。
二、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的税源采集。目前电子税务局点击按期或者按次印花税后面的税源采集按钮时,只能采集对应纳税期限的税源信息。如纳税人发现无法采集按期或者按次的税源信息时,需检查是否通过正确的采集按钮进入采集功能。
三、印花税子目的选择。印花税各税目中,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目前为必填,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,其中融资租赁合同、买卖合同、保管合同、仓储合同、财产保险合同、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。